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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天气预报15天30天_会同天气预报7天查询

tamoadmin 2024-09-20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气预警信号级别中级别最高的是什么颜色2.冷涡暴雨来了,它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4.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灾减灾等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

1.天气预警信号级别中级别最高的是什么颜色

2.冷涡暴雨来了,它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4.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会同天气预报15天30天_会同天气预报7天查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西藏自治区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灾减灾等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包括暴雪、暴雨、大风、雷电、冰雹、沙尘、低温、霜冻、结(积)冰等直接造成的天气、气候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火灾、植物病虫害、流行疫情、环境污染等气象衍生灾害。第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减结合、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研究。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属于地方气象事业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自治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防御规划与设施建设第六条 地(市)级以上人民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二)气象灾害易发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三)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四)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应急服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在气象台站、人口密集区域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机场、车站、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重点工程所在地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前款规定的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第八条 农牧、林业、水利、交通、旅游、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气象主管机构指导下建立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完善农作物、交通、旅游、登山等气象预警系统,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配合国土、卫生、环保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气象环境变化对地质、疾病、环境影响等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地质灾害、公共卫生、环境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第九条 对城镇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农牧、旅游、藏药材等产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开发利用项目在前期论证时,自治区、地(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做出评估。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第十条 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监测网络。

联合监测成员包括下列单位:

(一)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二)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三)水文、水情、森林防火观(监)测站点;

(四)农业(草场)病虫害监测站;

(五)其他有关单位。第十一条 自治区和各地(市)人民应当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

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向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信息,实现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天气、气候灾害的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和规范要求统一向社会发布;气象衍生灾害的预报、警报,应当由气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

天气、气候实况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防御气象灾害和公共服务的需要,按照职责和规范要求统一向社会发布。

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及天气、气候实况。

气象灾害的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及天气、气候实况的发布,应当同时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雪灾趋势气候预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报告,同时通报防灾减灾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天气预警信号级别中级别最高的是什么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中国气象局的一系列管理条例,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为:

1、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交办的其它事项。

冷涡暴雨来了,它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御

天气预警信号级别中级别最高的是红色。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划分: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四级,由弱到强分别为:

蓝色(四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为准备级,告知到受威胁群众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思想警惕,行动上有所准备。

橙色(二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为待命级,为撤离做好一切准备。

红色(一级):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为撤离级,按照防灾减灾预案确定的路线、地点进行有组织的撤离,如发生灾害要同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行动。

发布规定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布预警信号时除使用汉语言文字外,还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国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自然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以上内容参考:淮南市人民-什么是地质灾害**预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

从21日开始,华北、黄淮和东北地区南部将迎来一次强降雨过程。这次强降雨主要受到高空冷涡的影响,也就是所谓的冷涡暴雨。据分析,此轮降雨持续时间长、雨强强、累积雨量大,应严加防范。那么,冷涡暴雨是什么?它有哪些特点?预报和防御的难度在哪些方面?其形成与“七下八上”的华北雨季相比有哪些不同?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访了中国气象局暴雨预报专家创新团队带头人、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孙军。

什么是冷涡暴雨?

孙军介绍,所谓冷涡,就是在高空旋转的冷性涡旋系统,它的中心温度比周边低,因此称为“冷涡”。与之对应的,像台风,它的中心温度比周边高,就是暖性涡旋。

而冷涡暴雨,就是在冷涡控制下形成的暴雨。冷涡每年春末夏初在我国内蒙古、东北地区出现频率很高,经常反复经过或影响这一带地区。

以21日开始的这次过程为例,冷涡发源于蒙古高原地区,位置与以往经常出现在内蒙古东北部、东北地区北部这一位置相比偏南了一些,向南掉到华北平原这一带,再配合其他有利气象条件,就形成了这次比较强的降水。

冷涡一定带来降雨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是每一次冷涡过程都会伴有暴雨,需要一定天气条件配合。

“高空冷涡是高层系统,在大气中层比较明显,也就是在500百帕附近,相当于5000米左右高度上,它必须有低层天气系统相配合,才能产生比较强的暴雨,像21日开始的这次过程,低层低涡作用非常大。”孙军说。

这次冷性涡旋掉到华北平原之后,在低层也伴有一个比较强的涡旋系统出现,也就是我们说的低层涡旋系统,即低涡,高低配合,才造成满足暴雨产生的天气条件。低涡的形成主要与高空冷涡强迫作用和华北地区地形作用有关,另外,还与降水产生的潜热释放有关。

在低涡形成后,其前部西南暖湿气流输送条件非常好,另外,由于暖湿气流是暖的,冷涡是冷的,冷暖空气相叠加,形成上冷下暖的结构,容易造成大气不稳定,促成了较好的大气不稳定条件生成,同时冷涡南侧和东侧有很强的风向风速辐合,对暴雨发生起到触发作用,基于这些因素,暴雨就出现了。可以说这次过程低涡的作用更大。

为什么说这次暴雨较强

孙军表示,关键在西南暖湿气流强盛。

据观测,这次过程与低层低涡相伴的风速达到20米/秒以上,一般风速达到12米每秒后,就是很强的过程了,气象上称之为西南低空急流,像这次达20米/秒,是历史上比较少见的。水汽和动力强盛,带来的降雨量就比较多。像2012年“7·21特大暴雨”和2016的“7·20暴雨”,西南暖湿气流也十分强。

春末夏初影响东北华北地区的降雨只有冷涡吗?

答案也是否定的。

春末夏初华北地区降雨的受影响因素比较多,冷涡只是其中一个影响系统。孙军介绍,有时西南涡北上,也会影响到华北地区,比如“7·21特大暴雨”;还有高空低压槽系统过境,也会带来暴雨;还有西北涡东移,也会影响华北地区。再比如去年的“7·20”暴雨过程,它是由高原低值系统东移,在华北地区加强形成高空涡旋系统产生的,与东北冷涡系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结构。

这些系统里,哪个系统是影响东北华北降雨最多呢,孙军的回答是:不一定,但在春末夏初东北冷涡系统是主要的。

另外,我们都知道七月下旬到八月上旬是华北的主雨季,那时的降雨主要受季风北推、副热带高压北抬影响。因此,这次的降雨同“七下八上”主雨季的降雨还是有本质不同的。

冷涡暴雨有什么特点?

一般分散性强,难预报。

孙军介绍,冷涡暴雨过程中,由于冷暖空气对比比较明显,因此这种天气表现为降雨局地性强,有时候比较分散的特点。另外,过程表现非常剧烈,往往伴有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但如果低空低涡系统较强,像这次过程,也会出现范围较大的暴雨、大暴雨天气。

在预报上,预报员还是基于数值预报进行,这是天气预报的基础。其次,根据冷涡产生降雨的概念模型,结合高低空配置进行进一步判断。另外,预报员也会同历史上的相似个例进行对比,做出预报。

冷涡暴雨为什么落区分散,难预报呢?孙军介绍,冷涡系统是比较大的,直径大概在500公里以上,因此造成的降水天气在面上分布较广。但影响暴雨出现的低涡尺度就比较小,直径大约在200公里以内。在这个系统里,冷热对比比较强,不稳定状态分布不均匀,触发降水发生的条件分布也不均匀,因此就表现为局地性比较强。尽管华北一大片都可能会有降水,但有可能北京有,天津就没有,北京大、天津就比较小,甚至北京各区相差都很大,局地性比较突出。因此,还需要通过卫星观测、雷达观测等手段,加强短时临近预报。

冷涡暴雨怎么防御?

由于冷涡暴雨天气局地性强,分散,降雨落区很小,但对流性强,有时候会出现短时强降水等特点,所以在防御上是比较难的。有时尽管雨量不大,但在极短的时间降下来,致灾性也很强。

孙军介绍,防御这样的天气,首先要在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6月1日,北京进入汛期,在信息员培训、物资准备、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等方面要做好有关工作。另外,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即便你所在的地区不在降雨预报预警覆盖范围,只是在它周边,但因为这种降雨分散性强,也必须及时关注预报和实况信息。”

另外不要随便听信网上非正规渠道传播的不实信息,孙军补充道。

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工作,准确、及时地制作发布气象预报,开展气候预测,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气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院授权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院气象主管机构)主管全国气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院其他设有气象工作机构的部门,依照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气象工作,并受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可以根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布局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分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第五条 气象服务属于气象公益服务范围的,应当无偿提供;属于专业气象服务范围的,可以有偿提供。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事气象探测和气象预报技术的研究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第七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有关气象活动的,须经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第二章 气象探测第八条 全国气象台站网的布局,由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规划。第九条 气象台站的探测场地、仪器、设施、标志和气象通信的电路、信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第十条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征得气象主管机构同意。

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由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气象台站的站址及其设施的安置应当长期保持稳定。国家对气象台站的探测场地、设施及其环境条件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和管理。因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的需要,必须迁移一般气象台站或者其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一年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确需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两年报经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移并重建气象台站或者其设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或者其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破坏时,当地人民应当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三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进行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和个人合作进行气象探测所获得的资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该探测资料的提供者,享有该资料的使用权。第三章 预报与警报第十四条 国家对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的制度。

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办法由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院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可以向本部门发布专业天气预报,在国家气象台站稀少的边远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同意,也可以为当地有关机关提供气象预报服务。第十五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及时、准确地制作和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补充的或者订正的预报和警报。第十六条 各级邮电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同级气象机构密切合作,确保气象通信畅通,迅速、准确地完成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传递。

国家鼓励其他部门和单位运用其通信工具传递气象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是指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公众气象预报,是指天气现象、云、风向、风速、气温、湿度、气压、降水、能见度等气象要素预报。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将制作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是指组织和个人将已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依法转播、转载的过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专用传播设施,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专用传播设施。第八条 学校、旅游景点、公共交通、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工矿企业等场所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或者完善广播、电子显示装置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设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联动机制,整合气象、自然、水利、应急、广电等部门以及突发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实现信息和传播设施共享。第十条 县级人民应当加强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第十一条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统一制作与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更新或者解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级别、防御指南等按照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重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高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可以根据需要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特邀记者访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第十四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级人民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或者版面,准确、及时刊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第十五条 鼓励各公共媒体和单位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建立获取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机制,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准确及时传播。第十六条 鼓励组织和个人传播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传播虚或者来源不明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不得更改公众气象预报结论,不得更改、删减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第十七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和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绿色通道,对发布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区域实现手机短信全网传播。